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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方山县一中学建设占地,失地农民为何多年不领补偿?

方山县新建高中南就是潘家坂村自建的楼房

村民刘连平的土地使用证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冯秀斌)因现有高中设施陈旧、教学楼不够使用等原因,方山县政府决定在该县圪洞镇潘家坂村(以下简称潘家坂村)建设一所高级中学。建设学校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潘家坂村的失地农民却至今不愿领取自己的土地补偿款。那么,是什么原因致使这些失地农民不愿领取补偿款呢?

  补偿款分配问题?

  据了解,山西省方山县虽属于国家贫困地区,但是十分注重对教育的投入和关注,尤其是在引入了山西省实验中学的扶贫指导后,学生成绩突飞猛进,先后出现了一批考取清华、北航、天大、山大等的优秀学子。

  随着学校逐渐发展,其教学条件已不能满足高等院校扩招和初中升学率逐年提高对教育教学设施的需求。基于此,方山县新高中建设被逐渐提上日程,2011年9月1日方山高中新校区正式奠基开工,建设地址就在潘家坂村北侧,占地200亩左右。

  “最早从09年县委政府领导有了这个想法,11年启动,中间停了一段时间,从去年8月份可能是启动了一期工程。具体为什么要修,一方面,是因为方山高中比较破旧,在全吕梁市只有方山高中是唯一一所设备最落后的,所以县委政府启动了修这个学校。”方山县教育体育科技局白保旺局长也简单向记者介绍了新高中建设的初衷。白局长也表示,最早他并未参与新高中建设一事,有些事情他并不清楚,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新高中建设项目部询问。

  开工奠基时,也曾有媒体报道过此事:9月1日,备受方山县人民关注的山西省实验中学方山高中新校区正式奠基开工。这是该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举全县之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又一民心工程。

  既然是民心工程,为何潘家坂村失地农民又不愿意领取补偿款呢?是补偿款不到位,还是补偿方式有问题?记者在村民提供的一份《土地征用协议书》上看到,该份协议第三条写着:“按国家、省征地有关规定,甲方按每亩五万元人民币支付乙方。”这份协议中,甲方为方山县人民政府,乙方为圪洞镇潘家坂村委会,分别各自加盖公章。

  “占的地是我们的,分钱的时候,村里人人有份。”潘家坂村失地农民刘连平告诉市场信息报记者,他们这些失地农民还有很多没有领取补偿款,原因是自己的地没有了,补偿款却又让大家分了。

  “补偿款是每亩地五万元,这些钱已经都到了村里的帐上。全村一口人一万,失地村民按每亩再给补一万六。” 对此,潘家坂村村委会主任刘小荣(音)也确认这一分配方案属实,而这一方案也是他们村委会自行规定的。至于这种方案是否合理,刘主任也说了自己的看法:“我的地为什么要大家分?分不下去就是不合理么,合理的话就都分下去了。”

  刘主任也表示,现在失地村民不领补偿的原因,已经由分配方法不合理,变成了补偿款要按现时的补偿标准进行赔偿。

  占地手续问题?

  按照潘家坂村民的说法,现在失地村民常到镇里找说法,为的就是要变更补偿标准,“如果当时的分配方法合理,也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啊。”

  然而也有村民表示,在村民们找说法的过程中,他们发现新高中建设所用的土地存在很大问题。“他们实际批下来的土地是荒地,就是我们村山上面的那些荒地,但在占地的时候,就换在了我们村北的这些好地上了。这些地大部分都是水浇地,都是基本农田。”村民王缠廷则认为,他们这些水浇地都应该属于基本农田。

  而刘连平则从家里拿来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指着其中的承包地块告诉市场信息报记者:“占的我家这块地,就是水浇地。”

  那么,新高中所占用土地是否正如村民所说,按照荒地审批,实际占用的却是好地呢?

  在方山县国土资源局李局长办公室门口等待许久后,李局长告诉记者,他要去县里开会,有事抓紧说。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李局长一边下楼一边不耐烦的对记者说:“那个地已经批了,肯定批了,我还不知道,占地200亩。补偿的事问圪洞镇去,问圪洞镇去么。”

  按照李局长的说法,新高中占用土地已经获得审批。但村民们有着不同的看法。村民们认为,既然土地手续已经齐全,那么在新高中旁边,由村委会建设的一百多套楼房,购买者为何拿不到正规的房屋凭证?

  针对村民所说的一百多套楼房,村委会主任刘小荣告诉记者,这块地是当时新高中占地时作为补偿,政府同意在这块地上建设的,“这里有120套楼房,大约每套104平米左右,门面房48套。门面房只有失地村民才能购买,其他的楼房只要是本村村民就可以买,现在120套楼房都已售出。”至于购房者可以拿到什么手续,刘主任表示:“没有手续,现在每户先交三万五,镇里给出一个收条。”

  经过查阅此前村民提供的《土地征用协议书》,记者看到该份协议中确实提到允许村里自建楼房一事。协议中第四条第二款注明:“甲方同意在所征土地南侧给乙方约30亩土地,由乙方根据甲方城市规划设计要求,自主开发高层建筑解决村里多年来遗留的宅基地占用土地的问题和经营开发门店解决村民失地后续发展问题,征地费用由村委自行解决。”

  既然土地手续合法,又符合设计规划,120套楼房也已经销售一空。为何销售凭证仅仅是一张镇里开出的收据?购房者为何又拿不到正规的房屋凭证呢?

  对于方山县新高中占地使用情况以及村民补偿如何落实等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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