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介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
12月5日,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 “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最高检应邀参加事故调查组。目前,最高检已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赤峰市检察院、元宝山区检察院等三级检察机关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开展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