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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违建项目致民工讨薪无门?

128名川籍民工讨薪追踪:

山西运城:违建项目致民工讨薪无门?

本报记者 李大凯 邓成功报道

1月6日,《中国产经新闻》以《128名川籍民工漫漫讨薪路》为题,报道了100多名四川民工长期讨薪未果的事件。报道刊发后,农民工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人社局让他们回山西运城重新认定工资。不过,让他们很是疑惑,“工资认定的笔录政府做了不止一次了,但迟迟没解决问题,现在又让做认定,谁又能保证这次不是让我们白折腾?”

截至目前,经过半个多月的时间,运城市、盐湖区两级政府对此事又做了哪些工作?此事又有哪些进展?记者日前再次赶赴运城调查。

市区两级政府互相推诿?

自记者上次调查之后,虽然有相关领导对此事做了表态和指示,但是据记者了解,事情似乎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推进。盐湖区劳动监察大队郭大队长告诉记者,经过法院的判决,农民工所投诉的主体不对,现在需要农民工重新投诉确立新的主体,现在已经给农民工下发了告知书,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农民工前来。

在走访的过程中,市政府办公厅袁卫廷副秘书长告诉记者,诚信嘉苑小区项目遗留问题现在由运城市住建局牵头,具体办理交给盐湖区,诚信嘉苑小区在盐湖区,属于属地管理。

记者再次来到盐湖区政府,董稷强副区长告诉记者,按照政府安排,现在此项目虽由运城市住建局牵头,盐湖区属地办理,但他们并没有相关的职权去处理,只能配合牵头单位。

而运城市住建局负责此事的刘庆虎副局长则给记者答复,诚信嘉苑是个违建项目,住建局并没向企业收取工人工资保证金。项目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应由运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的棚改项目组具体负责。不过,刘局长还是安排负责协调的董立峰副主任,通知运城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张培文前来住建局再协调一次,如协调不成再打报告上报。

此后,董立峰告诉记者,通知双方后只有张培文拿着欠薪手续来了,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人没来,第二天虽来了个人,口头说公司并不欠工人工资,并未提供任何书面材料,让他回去拿材料,从此便没了下文。

项目封顶彰显监管缺失?

在采访中,运城市相关部门称,诚信嘉苑小区是棚改项目,华元房地产公司在诚信嘉苑小区的改造中,未取得项目建设合法手续,也就是说经过两年建设起来的诚信嘉苑小区依然是违法建筑。

那么,华元房地产公司何以没有经过政府批准就动工建设呢?

记者经多次努力终于联系上了项目经理姚文刚(音),姚文刚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诚信嘉苑的确是棚改项目,土地、规划、施工所有手续都是由政府统一办理,现在运城所有的棚改项目都是这样。

如果按照姚经理的说法,既然是棚改项目,又是政府令他们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先行施工,为何运城市住建局还要下达停工令呢?对于这个问题,姚经理说不知道。当记者就其他问题试图与姚经理继续了解和沟通时,但姚经理随后却匆匆挂断电话。

对于姚经理的说法,运城市住建局副局长刘庆虎并不认同。他告诉记者,他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诚信嘉苑项目进行了处罚,2014年3月3日,下达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停工(核查)通知书、检查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

记者在运城市住建局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中发现,华元房地产一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没有施工许可证,三没有进行招投标,四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五没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此情况下擅自开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对违法建筑作出了相关的处罚办法,在第六十八条规定中指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对于诚信嘉苑违法建设,运城市相关部门是否采取过强制措施以及到底采取了什么样的强制措施记者不得而知,但诚信嘉苑小区在政府的查处当中还是建起来了,28层高的主体已经封顶。

对此,刘庆虎副局长向记者解释,他们已经对华元房地产公司做过几次处罚,但是华元房地产公司一直没有对处罚做出回应,也没有补办相关的手续,所以他们一直责令诚信嘉苑小区处在不断地停工、整改当中。

在运城市政府,卫再学副市长通过市政府办公厅袁卫廷副秘书长向记者转达意见,一是感谢媒体对工作的支持,二是政府的态度是全力以赴地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三是华元房地产公司已经走了司法程序,经过他与盐湖区住建部门的沟通,此事宜按照法治化的程序办理,四是盐湖区政府以及运城市住建局按照各自的职能来推动工作的进展,五是安排相关部门跟踪督促,将进展情况随时向他汇报。

讨薪路依然遥不可期

对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国务院例来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的第一号文件就是《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为响应中央精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无论是中央文件还是山西实施意见,都明确指出,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人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不久前下发通知,将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运城市区两级政府协调下,128名川籍农民工讨薪问题依然未果。在农民工看来,这似乎是个巨大的讽刺。目前政府又让他们回运城重新认定工资,他们还该不该按照政府的指示去做?工人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然而,更让128名农民工震惊的是,他们听说,华元房地产公司刚刚更换了法人,原华元房地产的法人说公司已经卖掉。这会否进一步增加将来讨薪难度?何时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回家过年?这依然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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