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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吴堡县屡曝单位人员“吃空饷”是不治?还是不愈?

吴堡县中心广场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常龙)近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榆林市吴堡县文体广电局职工师克军违反八项规定长期吃空饷,并且以其女师娜名义开办物业公司,承包了县城建局中心广场每年36万元的维护项目。但此人贪得无厌,还向搞活动的群众收取‘管理费’。文广局领导包庇纵容,对师克军吃空饷行为视而不见。”

  文广局承认:师克军长期不在岗

  3月16日,记者来到吴堡县文广局对此进行采访。局长尚跃飞告诉记者:“师克军这个人我知道,属于下属单位文化馆职工,但自我上任以来没见过此人。”文化馆刘馆长也称:“我与尚局长调来不久。师克军虽然是文化馆的职工,但吴堡县有文化馆的编制却没有实实在在的馆所,上任以来也是很少见到他。”然而,任副局长的一席话令记者深感意外:“师克军以前还是个副科长,但和同事都闹得不好,后来就成了一般职工。很长时间了,就在马路对面的广场上班,收个管理费,至于吃不吃空饷,人家可能有人家的门路。” 显然,师克军在文广局吃空饷的行为在单位内部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作为主要领导,刘馆长与尚局长皆以“刚来不久不清楚事实”为借口,不免让人生疑。

  城建局证实:广场外包师克军

  在吴堡县城建局,记者见到与幸福园物业公司签订的广场承包合同,法人为师娜。合同内将乙方(物业公司)对广场日常维护、运行责任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每年支付物业公司36万元。樊局长承认,师克军此前代替公司与他协商过。据了解,吴堡县中心广场是吴堡县政府2008建设的惠民、便民文化设施,为何城建局在合同中却又允许物业公司对广场内活动收取“一定”费用,但又不具体规范收费价格,任由物业公司“自由发挥”。据了解,商业活动按每天200元收费。

  随后,记者向该县纪检委提交了举报材料,县纪检委称会对此进行调查并给予回复。

  早在2016年7月25日,本报就刊发了《考生实名举报榆林市吴堡县教育局民教转正考试弄虚作假》一文,文中反映:吴堡县老干局下属老年活动中心职工辛某某长期吃空饷,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如今,又有群众反映文广局职工师克军做生意、吃空饷,单位领导包庇纵容。作为国家级贫困县,为何吴堡县吃空饷现象如此严重?

  截至发稿,吴堡县文广局仍未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县纪检委也未给予回复。吴堡县吃空饷现象,究竟是不治?还是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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