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5月24日电 (记者王伟健)江苏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江苏将依托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生态保护特区建设,在特区内,除公益性、民生类项目,暂停新增生产类开发建设活动立项审批。同时,江苏还将在太湖上游宜兴、武进两地开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
5月15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江苏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生态保护特区和生态保护引领区,是创新突破、典型引路,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的关键性举措,也是今年“263”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通过“两区”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江苏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生态保护特区,重点是解决管理体制的问题,通过自然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切断盲目开发的利益链条,切实保护好优质自然资源。对于生态保护特区,江苏将在资金、政策上还会给予支持和倾斜。
对于建设生态保护引领区,江苏将重点对优化发展方式方面进行探索,通过政策引导和地方的自身努力,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再平衡,真正实现生态友好、绿色发展。2017年,首先在太湖流域上游两个县区启动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通过试点摸索经验、完善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引领区建设范围。2018年底前,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力争率先建成“无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