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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手“拯救”老字号

       近日,商务部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为促进老字号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

  自2006年商务部启动“振兴老字号工程”以来,一批老字号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也有部分老字号企业还存在着传承创新动力不足、企业机制僵化、支持和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为促进老字号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和“互联网+”新趋势,加快改革创新发展,商务部等16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该《指导意见》。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老字号原址风貌保护。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并进行原址保护。在旧城拆迁改造中,尽量在老字号原址或附近安置老字号,保留原有商业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老字号征收补偿标准。

  合理放宽对临街老字号店铺装潢装修的限制,按照传统或原有建筑风格对店铺外观进行修缮,体现历史文化特色。合理放宽对老字号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支持老字号积极开展店内外传统技艺展示活动。

  《指导意见》还支持老字号对接资本市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老字号投资基金,对品牌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老字号加大资金、管理和技术投入。鼓励推进老字号核心优质资产证券化,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上市首发股票或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此外,老字号也将打破终身制,实施动态管理。《指导意见》提出,要对中华老字号实施动态管理,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实施诚信黑名单制度。将中华老字号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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