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舟山11月3日消息(记者李佳 通讯员刘四海 张建民)记者今天从浙江舟山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1-10月该局共计检验进口铁矿348批次,重量2317.7万吨,检出不合格铁矿136批次,不合格重量521.7万吨,共计为企业挽回损失逾300万美元;批次不合格率高达39.1%,比去年同期增长4.8个百分点。
进口铁矿是以质计价的大宗商品,贸易双方根据铁矿重量和水分含量计算铁矿干态重量,根据铁硅铝磷硫等元素含量、水分含量、粒度等指标计算铁矿单价,并依据干态重量和单价计算货值。重量每多出1吨,货值将增加50美元以上;铁含量每高出1个百分点,一批20万吨的铁矿货值将增加20万美元以上。国外卖方委托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在装货港进行数重量鉴定和品质项目检验,并根据检验鉴定结果开出形式发票要求国内买家预付货款。根据多年的检验结果对比,装货港重量鉴定结果和铁含量往往偏高。今年1-10月舟山口岸检出的136批次不合格铁矿中,有126批次品质项目不合格,主要是铁、硅、铝、磷、硫、粒度、水分等含量不符合合同限值要求;10批次到货重量比提单量短少5‰以上,共计短少重量1.2万吨。
为确保检验结果精准,更好地维护国际贸易公平和国内收货人的利益,检验检疫部门着力提升检验把关能力,严格按照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现场检验和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进行数重量鉴定和取、制样,做到检验鉴定公平、公正、透明;为提高检验数据准确度,舟山检验检疫局还自主研发了“大宗商品检验鉴定系统”及水尺观测器、压载水测量工具,做到数据更准确、检验更高效。
目前,针对136批次不合格进口铁矿,舟山检验检疫局已及时出具了检验证书,相关进口企业凭借该证书共计向国外卖家索赔超300万美元。同时,检疫检疫部门提醒进口铁矿相关企业,在与国外卖家签订铁矿贸易合同时,一定要约定以到货港检验检疫部门检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在合同中明确铁硅铝磷硫等指标的限值要求及超出限值时的价格调整条款,在预付货款时要留足尾款,以免在对不合格铁矿进行索赔时陷入被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