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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进展顺利“县法院审

        从公司食堂吃过中饭下楼时,王某不小心踩空摔伤。因未被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王某将其告上法庭。不久前,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并未提出上诉的王某说:“告吴江政府部门,让姑苏法院来审理,官司输了我也服气。”

  当前,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正在全国试点。《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广东深圳、江苏苏州、浙江衢州、江西抚州四地法院了解到,民告官案集中管辖、异地受审,有效解决了群众不敢告、告不赢等问题,进一步统一了裁判标准,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老百姓告官胆子更大了

  以前,审理行政案件通常由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负责,由于行政案件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有时甚至是当地政府,一些群众会认为“官官相护”,导致对行政争议不愿告、不敢告。

  姑苏法院行政一庭副庭长陈勇深有感触地说:“集中管辖能消除群众的这一顾虑,对缓解民告官难题起到积极作用。”

  苏州法院于2015年1月开展民告官案集中管辖改革,目前姑苏法院管辖市区除自身之外其余5个区的民告官案。

  集中管辖后,姑苏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大幅增加,2015年受理209件,为前年的2.24倍,今年截至8月,受理数量已达到去年的总和。

  陈勇说:“我们受理的民告官案中,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说明老百姓对行政审判的信心在增长。”

  从今年1月1日起,原由衢州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由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管辖,柯城法院成为浙江首个全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今年上半年,该院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13件,与去年同期全市基层法院收案数相比,略有增长,

  江西省抚州市早在2013年5月便启动了这项改革试点,目前,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管辖除临川区辖区范围以外全市十个县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南城县人民法院管辖临川区辖区范围和市直机关作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南城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晓凌说:“异地交叉管辖,铲除了县级法院所在县政府干预司法的土壤,有效解决了‘县法院审不了县政府’的尴尬,与提级管辖有异曲同工之妙,这让当事人对法院的信赖程度明显提高,提起行政诉讼的思想顾虑明显减轻。

  据介绍,抚州法院系统改革试点以来,集中管辖法院的受案数大幅度增长,全市受案总数是往年的几倍,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

  干扰减少民告官告得赢

  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陈某擅自拆旧建新,衢州市周家乡人民政府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陈某建房,亦未责令陈某限期改正或决定是否应当拆除。陈某邻居将乡政府告上法庭,前段时间,柯城法院判处乡政府败诉,责令其3个月内对陈某违法建房履行法定职责。

  民告官,民胜官败正在越来越多地发生。

  改革后,柯城法院民告官案呈现“两高两低”,即行政机关败诉率明显提高,从去年同期的19%提高到5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率提高,从24%上升至36.8%;改判发回率降低,今年上半年无二审改判发回案件;上诉率45%,同比下降12%。

  柯城法院行政一庭副庭长秦新举说:“集中管辖有利于排除不当干涉,统一裁判尺度,倒逼依法行政。”

  陈勇和黄晓凌颇为认同秦新举的看法。陈勇说,集中管辖有助于减少和杜绝区域内政府部门对行政审判过多的干预,一定程度达到了排除地方干扰、独立审判、公正司法的预期效果。

  黄晓凌告诉记者,改革以来,南城法院办理的民告官案,行政机关败诉90件,败诉率25.13%,同比增长501.6%。

  自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除外)及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统一由盐田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加上盐田法院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确保法官不受干扰办案,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

  盐田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封文智说:“目前,盐田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占已结案件数的13.3%,随着审结民告官案的增多,预计行政机关败诉率会有所上升。”

  行政负责人常态出庭应诉

  在最近一起车辆年检案件中,被告苏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两度到庭参加庭审活动并当庭发表意见。民告官能见到官,在姑苏法院并不稀奇,去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民告官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1%。

  民告官不见官、官员“出庭不出声”等问题曾长期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审理和司法公正。改革试点以来,各地法院认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多措并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陈勇介绍说,姑苏法院专门向6个区近40家行政机关发送倡议书并派发了法院自行编写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南》,详细告知审判信息和工作流程,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

  在民告官案开庭前,盐田法院、柯城法院等均向被告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知书》,告知出庭应诉的权利义务。

  盐田法院推动盐田区出台《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深圳市有关部门也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考核范畴。目前,该院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为14.5%,同比提高近9个百分点,其中行政“一把手”占比20.6%。

  秦新举告诉记者,柯城法院实行说明理由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责令被告提供证据说明理由,并在裁判文书中载明。今年上半年,柯城法院共开庭审理民告官案4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3件,出庭应诉率98%,居全省前列。

  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也带来一些问题,大体包括三个方面:集中管辖法院的案件数量存在激增现象,过渡期间可能出现行政审判资源不足,而非集中管辖法院的行政审判资源存在一定浪费和闲置;集中管辖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部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法院与管辖区域一些异地行政机关沟通上有时存在问题,案后强制执行过程中异地执行也是难点。

  黄晓凌建议完善法院内部行政审判人员调配,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行政审判队伍办案能力。

  为确保一线办案力量,盐田法院大力加强人力资源调配,通过内部挖潜和外部借调选调,行政庭法官从4名增加至17名。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配足配强审判辅助力量,为每名法官配备1名至两名法官助理。

  陈勇认为,探索繁简分流和相对集中化审理工作,是解决行政诉讼案多人少的有效方式。目前,姑苏法院正在积极探索,一线法官平均办案数同比增长134%,所有民告官案均在审限内结案。

  盐田法院也有同样的打算。封文智说:“下一步,我们将改进和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推行简单行政案件速裁、案件审理繁简分流等工作机制,通过工作机制调整挖潜增效,提高审判效率。”

  为解决部分当事人诉累的问题,各地法院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柯城法院、南城法院均开展了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黄晓凌说,只要行政案件当事人一方提出巡回审判申请或审判人员认为案件巡回审判较为适宜的,南城法院立即启动异地开庭、异地宣判,保障巡回审判不流于形式。

  受访的法官们还提出,法院应当加强与辖区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通过发放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整体执法环境,针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落实整改,确保改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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