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网经济报道讯(王少辉 陈体峰 段慧君)为提升监所服务质量,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看守所接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根据“两会”政协提案内容,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工作。
一、
加强学习,转变观念. 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及政协提案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看守所律师会见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各项法律规定,积极转变理念,强化民警的服务意识,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强化收押提讯岗位民警的基础业务知识学习和基本业务技能培训,确保能够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办理律师会见相关事宜。
二、严格审核,规范会见.要求接待岗民警对来所会见的律师严格查验“三证”并做好登记,对于证件不全或过期者、“三类犯罪”未经办案机关同意、有意违反律师会见规定的人员,不予安排会见工作。同时,加强现场监督,对出现律师带嫌疑人家属进行会见、私带香烟、夹带纸条、提供通讯等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对多次不改可以终止会见,责令其写出情况说明,并向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函告。
三、完善基础,保障会见. 关于律师会见室数量及基础配套设施,将会进一步完善、规范;结合公安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推崇网络和电话预约平台,全方位保障律师会见的正常进行。同时,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不断完善改进律师会见工作,及时解决会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动服务诉讼,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