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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污染”亮剑:广丰公安办理首例污染环境案件

 
        2014年,广丰区公安局积极策应区委的决策部署,主动顺应形势,靠前服务经济发展,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成立了国土资源犯罪侦查大队,专司打击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自成立以来,该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联合区相关部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破坏资源违法犯罪,取得良好的成效,有效遏制和震慑了破坏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为保护广丰的“清水蓝天”,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区公安局更加注重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广丰区公安局成功办理首例污染环境案件。
        2017年7月3日,接广丰区环境保护局移送的一起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后, 区公安局国土资源犯罪侦查大队当天受理了此案,并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传唤了违法嫌疑人。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交代,违法嫌疑人刘某某(男,62岁,霞峰镇人)在广丰区霞峰镇办了一个钩编工艺品厂,主要生产餐桌染色布,生产工艺为原料布经染色水浸泡丶蒸煮、晾晒、裁剪得到成品,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建成环保设施,生产性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通过厂门口的沟渠直接排入外环境。
        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下一步,广丰区公安局将积极联合环保部门开展“清水蓝天”行动,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水质监测等举措,对辖区内环境问题突出、恶意违法排污的小作坊、生产窝点、违法排放垃圾渗滤液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用足侦查手段,用好法律政策,注重执法工作,深入宣传发动,快速侦破一批案(事)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形成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切实保护好广丰的“清水蓝天”。( 杨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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