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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被指违建 诸多疑问待解

        早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限制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禁县级公立医院举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但这似乎未能让扩张的大步慢下来。监管之下,一些已立项或开工的县级公立医院扩张依旧,近日,接到河南省长葛市群众反映,称该市斥资近6亿元,涉嫌超标准、超规模新建近13万平方米,1000张床位的市人民医院新区分院项目,建设过程中涉越权审批立项,合法手续不全违法建设等情况。

        新院区斥资近6亿

        据了解,长葛市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位于颍川大道以北、双岳路以南、外七路以西、外六路以东,计划投资5.98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有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体检康复中心及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将设置床位1000张。

        根据规划,新区分院项目占地面积13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2780平方米,具体建筑内容有:门诊医技楼45200平方米、病房楼41400平方米、后勤中心4080平方米、科研行政楼4200平方米、传染楼4200平方米、急救中心4200平方米、地下建筑19500平方米。

       据悉,2016年10月19日,长葛人民医院新区分院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工程隆重举行奠基开工仪式。

       “长葛市市委书记刘胜利,市委副书记杨允志,市政协主席李凤英,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刘超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业等出席奠基仪式”。

        刘胜利作重要致辞,强调长葛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作为长葛市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对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的就医需求具有深远意义,希望各参建单位对人民负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多部门相互推诿

        在该地实地走访过程中,长葛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工作人员对所了解情况末作正面回应。

        在该市卫计委,办公室杨主任在了解完情况后表示,新区医院建设是由其他领导分管的,手续都是齐全的,都在项目部那边;提出能否查看其相关合法性手续文件时,杨主任在请示过领导后表示,要想了解具体情况,你们要先去市委,相关部门通知过来,我们才方便提供。

         在该市市政府办公室,问及该市分管卫计委的市长是哪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一再追问下,该工作人员表示市里领导正在调整,新来的领导还没到位。

         建设规模涉嫌超标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县医院建设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第13条规定,县医院床位标准原则上为10万人以下、10-30万人、30-50万人、50-80万人、80万人及以上床位数分别不超过100张、200张、300张、400张、500张。100万人以上、服务量大的县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床位。

         据长葛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长葛市辖12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363个行政村,总面积650平方公里,总人口77.7万人。对按照上述《意见》规定,长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对外开放床位原则上应不超过400张床。

         同时《意见》规定县医院建设标准第十四条 业务用房包括急诊、门诊、医技、住院、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七部分。其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按照《意见》规定计算长葛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400床×83㎡/床=33200㎡),即原则上应不超过33200㎡,而该项目建筑面积122780平方米,建设规模明显超标。

         立项备案涉越权审批

         同时,《意见》规定,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要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业务用房建设以改扩建为主,严格控制新建尤其是迁建项目。《意见》明确,经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局列入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的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项目立项需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

        具有法律效力的招投标文件显示,长葛市人民医院新区分院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工程,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社会(2015)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人民医院,资金来自长葛市财政投资。

        而按照《意见》规定,本应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却由长葛市发展改革委越俎代庖了。

        建设资金来源涉嫌违规

        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严格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发改社会[2012]3412号,《通知》规定,各地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中,应依法合规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所需地方资金近原则上以省级政府筹集为主,有配套能力的市(地)可安排适当的资金,要合理确定分担比例,不得层层下推,不得要求县级政府和县级医院筹集配套资金。

        《通知》同时规定,未纳入未纳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以省级政府为主落实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建设单位不得负债建设。各地方发展改革、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借债建设的行为。

         而该项目建设过程中,被要求“不得层层下推,不得要求县级政府和县级医院筹集配套资金”的项目,资金来源却为长葛市(县级)财政。

        诸多疑问待解

        2014年6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的紧急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32号),明确指出部分公立医院存在的“单体规模过大,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管理和机制建设”等问题。通知还对公立医院床位审批、建设标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举债建设提出要求,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通知要求,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审批,各地要暂停审批公立医院新增床位。已经审批的,要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建设,严禁擅自增加床位、扩大建设规模。

        长葛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建设项目,在多部门相互推诿的背后,建设规模、合法手续、资金来源等诸多疑问,还有待长葛市相关单位正视问题,积极回应,解开疑团。

        疑云重重,真相还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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