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河南省永城市读者反映,他们那里自筹资金建设了新人民医院,更为严重的是不知何因在医院的划拨土地建设的两栋病房楼当商品房在对外销售,希望媒体给予关注。
2017年1月20日记者来到永城市实地了解,永城市人民医院新址位于永城市欧亚路,坐北朝南,在医院大院西北角,两栋粉刷黄颜色的30层大楼甚是显眼,反映人介绍这就是医院对外出售的商品楼房。
记者走访该楼住户得知,此两栋楼就是医院建设的,都是以3000多元一平米购买的,虽然价格不高,但是没有房产证,售楼部就在医院大门口东侧,售楼部名称为“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咨询处”。“医院的土地是国家划拨的,用着国家的土地搞开发、建商品楼。”,反映人气愤的说道,“这医院不注重治病改善就医环境,却换起了行业,病房楼变商品房出售牟利益,也没有人来管”。
左边两栋楼是医院的特需病房楼 右边是永城市人民医院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划拨土地不允许进行经营性开发,如若要开发需要更改土地用途,并且项目开发前,还必须预先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取得此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使用权,并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房地产开发所必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新建的永城市人民医院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还是自筹?永城市人民医院是不是如群众所说违建商品楼?此两栋楼有没有完善的合法手续?
位于永城市人民医院大门东侧的特需病房楼售楼部
为了解真相,记者来到人民医院5楼院长室见到了王玉章院长,说明来意王院长告诉记者,这个新医院是他们自筹资金建设的,后边的病房楼是因为资金紧张、压力比较大,想着此两栋病房楼以租赁20年赠送30年的方式,赶紧回收资金,不存在出售商品房一事。王院长简单介绍情况后说有会议,让办公室孙主任出示相关手续。孙主任出示了规划和施工证件,在证件上显示该两栋楼项目为永城市人民医院特需病房楼,立项和土地手续没有出示,孙主任告诉记者等她找到负责手续的人再给记者联系。
王玉章院长
早在自2004年起,卫生部及地方政府就多次出台各种措施控制公立医院规模,禁止举债进行扩建。在2012年10月又重申,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限制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政府投入责任,从源头上制止新债。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实行新债责任追求制,制止借债建设的行为。
永城市人民医院特需病房楼施工手续
国家早就三令五申的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债新建,为的是防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会把债款转加与患者身上,为何河南省永城市人民医院依然要举债建设新医院,在国家划拨土地上建设的病房楼当商品房对外销售呢?在走访中一直有群众对记者说,打着鲜亮的幌子来搞商品房开发,是规避法律法规的一种方式,如此的“挂羊头卖狗肉”,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禁要问:永城市人民医院的特需病房楼是谁的“特需”。在记者发稿前,没有收到永城市人民医院的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