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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海陵债券使用模糊不清

   市场信息报讯(记者 钱超峰)日前,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记者发现一起咄咄怪事,一期发行总额为12亿的政府平台公司债券,发行不久在使用过程中模糊不清。

  2015年12月14日,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 海陵债”)。发行总额:12 亿元。

  工商资料显示,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 年 4 月 11 日,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107,209.58 万元,“15 海陵债”发行时,董事长、法人代表为葛鹏(时任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副局长),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

  “15 海陵债”发行材料显示,12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泰州市韵梅苑工程项目、泰州市朝晖锦苑工程项目和泰州市智堡安置区三期工程项目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并载明,上述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泰州市海陵房产开发公司负责实施。

  发行材料显示,韵梅苑工程项目于 2012 年 4 月开工建设,拟建住宅楼 31 栋。截至 2015年 6 月 30 日,已完成投资 34,860 万元,工程施工已完成 42%,16栋住宅楼已经封顶,其它住宅楼土建工程均已开工。

  发行材料显示,泰州市朝晖锦苑工程项目总投资 98,350 万元,该项目于 2012 年 3 月开工建设,拟建高层及小高层住宅楼共 30栋。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已完成投资 56,840 万元,工程施工已完成 58%,小区 3 栋 8 层、3 栋 9 层、1 栋 10 层、9 栋 11 层、6 栋13 层的住宅楼已经封顶,其余 8 栋高层住宅楼土建部分也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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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本报记者在相关项目经过大量走访和实地调查发现,韵梅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泰州市世纪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栋安置房项目均在2014年8月份已经竣工交付使用。朝晖锦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久泰置业有限公司,30栋安置房也早在2014年10月份已经竣工交付使用。

  早在2014年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其他公司的建设项目,却被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12月份作为自己的募投项目,用于公司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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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28日,“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4月30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既然项目早在发债前一年多已经竣工交付使用,项目自然不可能再一次重复建设了,项目没有建设,那么对应的巨额债券资金又流向了何处?为核实相关情况,本报记者来到了海陵区财政局,该局办公室沈主任联系后表示,局长不在,留下电话,我们抓紧时间给领导汇报,先核实下情况,尽快给你们联系。

  次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海陵区财政局,沈主任表示,领导安排,我们一块去区委相关部门,给你再解释。

  截止发稿时止,本报未接到来自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方面的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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