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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县民政局领导被“一锅端”? 纪委斥标题党

   2月27日上午,湖南省纪委微信公号“三湘风纪”发布《重磅!岳阳县民政局1正6副7局长被“一锅端”》一文称,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内,岳阳县民政局7名局领导被立案审查。上述文章标题中,将这一官场罕见的情况,称之为“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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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岳阳县纪委得知情况后进行回应。

  昨日,岳阳县纪委向新京报独家回应称,上述文章系由岳阳县纪委向湖南省纪委供稿,在发布时,标题遭到修改。原文标题为《岳阳县8名干部被立案审查》,涉案人员被立案审查,但目前仍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岳阳县纪委宣传部称,微信文章发出后,岳阳县民政局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其表示,在此事件中,岳阳县纪委“被标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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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湖南省纪委转发文章并配带有“一锅端”字眼的标题。

  县纪委“辟谣”省纪委

  2月27日上午,一篇题为《重磅!岳阳县民政局1正6副7局长被“一锅端”》的文章在网络热传。文章中称,近日,岳阳县民政局6名副局长被立案审查。

  而在2016年12月7日,该县民政局局长陈亚兵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在前后不足3个月的时间内,岳阳县民政局1正6副,一共7名局长先后被立案审查。文中将这一情况,概括称为“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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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岳阳县纪委通报当地民政局领导被立案审查的情况。

  上述文章首发于微信公号“三湘风纪”。认证信息显示,这一公号系“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官微。截至昨日晚间,文章阅读量已超过8万。

  事情很快出现反转。昨日中午,岳阳县纪委通过官方微信公号“巴陵清风”公开回应此事称,2017年2月,岳阳县纪委根据岳阳市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岳阳县民政局8名干部(其中民政局班子成员6名,二级机构负责人2人)立案审查。目前,岳阳县纪委纪律审查组正在调查核实中。

  岳阳县纪委表示,8名涉案人员并未被“双开”或“免职”,并非网传岳阳县民政局领导被“一锅端”或“集体落马”。

  岳阳县纪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三湘风纪”公号所发文章原本由岳阳县纪委撰写,原文标题为《岳阳县8名干部被立案审查》。而“三湘风纪”公号在发布过程中,擅自将标题篡改,引发关注。

  上述工作人员称,“三湘风纪”发布此文后,社会影响很大,“给民政系统的形象带来损害”,因此,岳阳县民政局通过官方微信平台进行辟谣。

  昨日,“三湘风纪”网一名自称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此事,并正“向领导汇报”。

  当地民政局有1正7副8名局长

  岳阳县委宣传部介绍,涉事8名民政局干部,均涉前民政局长陈亚兵案。公开资料显示,现年49岁的陈亚兵,系岳阳县本地人,曾任岳阳县饶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务。2013年4月任岳阳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湖南省纪委“三湘风纪”网于2016年12月7日曾发布消息称,陈亚兵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一名接近岳阳县民政局的人士透露,岳阳县民政局6名副职和2名下属部门负责人被立案审查,均为岳阳市纪委办理陈亚兵案时,移交给岳阳县纪委办理,其主要问题包括部分项目没有按程序实行招投标,部分领导收受红包礼金等,并非网传“集体私分公款”。

  上述人士称,这些涉事官员受到纪律处分,但“大多数不会被撤职”。

  记者了解到,目前,岳阳县民政局编制内共有1名正职,7名副职,另有一名不分管具体事务的副处级干部以及一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此次被立案审查的6名副局长,分别是岳阳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肖志安,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卫兵,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一强,副局长朱庆辉、皮定关、罗文俊。

  官方资料显示,皮定关分管退伍办、培训办公室、慈善、基政、民间组织及军休所工作;刘一强:分管救灾救济、区划地名及老龄工作;周卫兵:分管社会事务、行政审批、殡葬管理所、福利院、婚姻登记中心及募捐办工作;罗文俊:分管福利院、老区及救助站工作;朱庆辉分管优抚及光荣院工作;肖志安分管社会救助局、党建党务及中心工作。

  上述被立案审查的副局长中,朱庆辉从1997年升任副局长至今,已经20年,最短的罗文俊,从担任副局长到被查,不过10个月。

  ■ 释疑

  立案审查为何还能正常工作?

  正式结果出具之前,均可行使领导职责

  岳阳县纪委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上述6名涉事副局长,目前仍在正常工作。有网友据此质疑,既然已被立案审查,为何仍能担任领导职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介绍,上述质疑,混淆了“审查”与“侦查”的概念。前者由纪委进行,后者则由公安部门实施。“通常来说,纪委立案,是追究的党纪处分,公安侦查,移交检察院立案,是追究刑事责任。”

  汪玉凯表示,纪委立案审查后,给予涉事人员党纪处分,触犯刑法者,要移交给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正式的处分结果出具之前,涉事官员仍可行使领导职责,也就是岳阳县纪委所称“正常工作状态”。

  “标题党”是否要承担责任?

  事先未与稿件作者沟通,律师称其需担责

  岳阳县纪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其向“三湘风纪”供稿后,并未获得回复,也不知稿件是否被选中。在稿件正式发布前,也没有人与其对接,商量是否需要修改标题。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认为,与原标题相比,“三湘风纪”公号的发文标题更为吸引眼球,但两者仍有细微区别, “一锅端”的表述与 “罪犯”类似,通指这些人已被定性为腐败分子,“被立案审查”的说法则与“犯罪嫌疑人”相通,即涉事人员是否能被定性,仍需进一步审查。

  王永杰表示,作为湖南省纪委的发布平台,“三湘风纪”应严格遵循规范、严谨、客观、理性的原则,不可调侃。其在修改标题时,未与稿件作者沟通,需要承担责任。

  在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看来,按照岳阳县纪委说法,由于“三湘风纪”对文章标题进行修改,对岳阳县民政局工作产生“很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涉事公号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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